108年郵票選美活動 免費抽獎iPhone 、iPad最後更新時間:2019/02/22 20:10:37.00 活動宗旨: 為推展集郵,宣傳郵票之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特舉辦「108年郵票選美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 → 前往活動網站
活動期間: ※共有五種投票方式,每天都可投票,投票次數越多,中獎機會越多 投票方式(一) 明信片、網路及手機 投票期間:108年2月18日(一)至108年3月22日(五) 公開抽獎:108年4月10日(三) 公布得獎名單:108年4月19日(五) → 查看得獎名單
投票方式(二) Facebook粉絲專頁 投票期間:108年2月18日(一)至108年3月04日(一) 公開抽獎:108年3月11日(一) 公布得獎名單:108年3月14日(四) → 查看得獎名單
投票方式(三) LINE ON AIR 投票期間:108年3月05日(二)12:00~13:00 公開抽獎:108年3月11日(一) 公布得獎名單:108年3月14日(四) → 查看得獎名單
票選標的 以本公司107年全年度發行之郵票(含小全張),每枚(張)郵票為1個票選標的,共66個票選標的,由民眾投票選出最美郵票前3名。
投票方式說明 (一) 明信片投票 投票者將欲選之郵票編號、名稱及投票者身分證或護照上姓名、電話和通訊住址書寫於明信片上,每張明信片限選1個票選標的,寄至「10099臺北北門郵局第100號信箱-108年郵票選美活動小組收」,即可參加明信片抽獎,明信片須於108年3月22日前寄出(以該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得參加抽獎。
(二) 網路投票 → 投票去 投票者進入郵票選美活動網站點選欲票選之郵票,並填寫身分證或護照上姓名、電話及通訊住址,完成投票,即可參加網路投票抽獎。
(三) 手機投票 → 投票去 投票者以手機掃描海報、明信片或宣傳摺頁上QR Code進入活動網站票選。
(四) Facebook粉絲專頁投票 → 前往粉絲專頁 投票者於Facebook「中華郵政 郵你真好」粉絲專頁投票期間留言投票並公開分享貼文,即可參加Facebook投票抽獎。中獎名單公布後,得獎者須於108年3月26日(二)下午5時前以Facebook訊息傳送領獎人相關資料,逾期視同放棄。
(五) LINE ON AIR投票 投票者在ON AIR活動時間內,於「中華郵政公司」LINE官方帳號對話框輸入「最美郵票編號+身分證或護照上姓名+電話+通訊住址」,凡輸入訊息符合規定格式者,即可參加LINE ON AIR投票抽獎。
獎項內容 (一) 自明信片投票者抽出70名得獎者 頭獎:AppleiPhone XS 256 GB 1臺 x 1名 貳獎:Gtech 除蟎吸塵器 1臺 x 1名 參獎:新年郵票(107年版)印刷全張郵品1份 x 5名 特別獎:107年郵票冊(精裝本)1本 x 10名 幸運獎:清代刺繡郵票珍藏摺(平裝本)1本 x 50名 頭獎、貳獎、參獎及特別獎,每人限得1獎項;有重複得獎者,以較高獎項計。至於幸運獎如有重複得獎情形,每人以得2次為限。
(二) 自網路及手機投票者抽出120名得獎者 金獎:AppleiPad 128 GB 1臺 x 1名 銀獎:Philips掃地機器人1臺 x 4名 銅獎:新年郵票(107年版)印刷全張郵品1份 x 7名 金手指獎:家樂福禮物卡1,200元 x 8名 好運獎:臺灣風華印象明信片(下輯)1組 x 100名 ※金獎、銀獎、銅獎及金手指獎,每人限得1獎項;有重複得獎者,以較高獎項計。至於好運獎如有重複得獎情形,每人以得3次為限。
(三) 由Facebook粉絲專頁投票者抽出10名得獎者 Facebook獎:7-11商品卡1,000元 x 10名 ※每一Facebook帳號僅有1次中獎機會。 ※此抽獎僅限「中華郵政 郵你真好」Facebook粉絲專頁活動,不再與其他獎項合併抽獎 。 (四) 由 LINE ON AIR 投票者抽出10名得獎者 ON AIR獎:全聯禮券800元 x 10名 ※每一LINE帳號僅有1次中獎機會。 ※此抽獎僅限 ON AIR 活動,不再與其他獎項合併抽獎。
兌獎方式及稅法規定 (一) 兌獎方式 1、頭獎、貳獎、參獎、特別獎、金獎、銀獎、銅獎及金手指獎由本公司另寄發得獎通知單,通知得獎者至郵局兌領,其餘獎項之獎品逕寄得獎者。 2、頭獎、貳獎、參獎、特別獎、金獎、銀獎、銅獎及金手指獎兌獎時須出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之正本及得獎通知單;得獎者為營利事業者,應另出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郵局窗口人員檢視無誤後始可兌換。 3、如委託他人代領者,代領人須出示得獎者身分證或護照之正本(得獎者為營利事業者,應另出具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代領人身分證或護照之正本,及得獎者出具之書面委託書,經郵局窗口人員檢視無誤後,代領人方能領取獎品。
(二) 稅法限制 1、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按給付金額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但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 2、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項所得總額,全年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得免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外,其餘得獎者均須開立。 3、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先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4、得獎者應於兌獎前繳交稅金,並須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申報所得稅,拒絕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5、上述扣繳稅款,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扣繳義務人應於次月10日前將代扣稅款向國庫繳清;若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向國庫繳清。
兌獎期限及注意事項 (一) 頭獎、貳獎、參獎、特別獎、金獎、銀獎、銅獎及金手指獎領獎期限均為108年8月30日(五)下午5時止,逾期未領,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得獎者不得異議。 (二) 得獎者因登錄資料不實,致本公司無法通知得獎訊息、寄送獎品或有其他違反本活動規定情事者,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三) 本活動之獎品以實品為準,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等值商品、兌換現金或指定贈品樣式,且本公司保留更換獎品之權利。 (四) 獎品寄送通訊地址僅限於臺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五) 本公司擁有活動變更、修改、取消之權利,並於活動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六)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前往活動網站
Tag:108年郵票選美活動,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網路票選,免費,抽獎活動,投票,網路投票,Facebook,粉絲專頁,明信片,LINE ON,留言抽獎,Apple,iPhone,iPad,贈品,得獎名單,抽獎日期,郵局,中獎 ※以上所有活動相關資訊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